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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送学生电脑作品参加2006年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作品制作活动的通知           
关于选送学生电脑作品参加2006年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作品制作活动的通知
作者:电教站 文章来源:潮教通[2006]13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5

 

潮教通[200613号 

 

关于选送学生电脑作品参加2006年第七届

全国中小学电脑作品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为迎接全国2006年“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培养学生动手、动脑、乐于探索、勇于创新、善于合作的品质,加快我市教育信息化的步伐。市教育局决定举办潮州市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选送学生电脑作品参加2006年第七届广东省和全国中小学电脑作品制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潮州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二、比赛分组及项目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平面设计、电脑动画、网页、程序设计

三、作品的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手段设计、创新电脑作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四、作品制作要求

  1、要求中小学生应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参加制作。

  2、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在申报时最多不能超过2名,指导教师1名。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

  3、作品中不能有任何作品以外的超链接。

  4、网页作品或网页形式的电子报刊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通用的小写英文字母命名规则。

五、作品报送

参赛学生作品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推荐作品登记表及“作品创作说明”(附表2)。参评作品刻为光盘一式两份(含作品、附表2、附表3、作者照片)。各县区应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选送优秀作品(包括作品光盘、附表2、附表3)于3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电教站(逾期不予受理)。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可直接报送作品,各单位报送作品时必须填写报送作品名单(附表1),并将其电子文档用Email发至jianyang@gdczedu.net邮箱。将由市教育局电教站组织评委,对选送作品进行评选,推荐优秀作品报省参评。

历年参加过省市教育部门评审作品不再送评。

六、潮州市教育局将在潮州教育信息网上开辟专栏,公布评奖结果并展示获奖优秀作品

本通知有关表格及《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指南》可到潮州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下载。

联系人:黄健扬                联系电话:2805036

Emailjianyang@.gdczedu.net

 

附表1:潮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报送作品名单。

附表2: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推荐作品登记表及作品创作说明。

附表3:第七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推荐作品指导教师登记表。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点击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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