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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我为灾区奉献爱心”捐款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为灾区奉献爱心”捐款活动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潮教通[2008]84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4

 

潮教通[200884号 

 

关于开展“我为灾区奉献爱心”

捐款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20085121428,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大地震,由于震级大,破坏力强给当地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目前正调动一切力量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中,日以继夜,全力抢救,尽最大力量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灾情发生后,也牵动每一个中国同胞的心,同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炎黄子孙都纷纷为灾区人民捐物捐款,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们也要为灾区奉献我们的一份爱心,让灾民感受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为此,市教育局决定在全系统的干部、教职工和广大学生中开展“我为灾区奉献爱心”的捐款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把通知传达到各学校,并迅速组织教职工、广大师生开展我为灾区奉献爱心捐款活动。对于学生捐款活动,各校要充分发动、宣传,学生捐款要量力而行,不下指标和最低捐款数额,不搞硬性摊派。

二、各学校要抓住开展“我为灾区奉献爱心”捐款活动的契机,适时对学生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民族大团结教育,培养学生扶危济困、见难相帮的良好思想品德。

三、各单位收齐捐款后,以学校为单位上缴当地民政部门或红十字会转交灾区。

以上通知,请迅速传达至每所中小学校。

 

 

潮州市教育局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我为灾区奉献爱心”捐款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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