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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
发布: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4

 

潮教通[20089号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开展解放思想

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粤发[200722号)、《中共潮州市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潮发[20081号)和《中共潮州市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实施方案》(潮发[20083号)精神。市教育局班子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的干部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和市委有关解放思想,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刻领会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目的意义,有的放矢地组织干部、教职员工投入这场讨论活动中来,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在学的基础上开展讨论活动,讲究实效,把活动层层引向深入。

二、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按市委的统一部署拟订出本单位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要突出三个阶段的具体内容,要结合教育的实际及教学工作安排,合理铺排学习讨论的时间、内容、方式,并狠抓落实,切忌搞形式,泛泛空谈,应付了事。

三、解放思想学习讨论要在省委、市委部署的总体框架下,密切结合行业特点和当前教育系统的实际,针对当前干部教职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用科学发展观、用先进地区的实例作比照,找准思想陈旧、保守、缺乏忧患意识,固步自封、眼光短浅等存在问题,找准突破口,找准问题结症,找准障碍教育发展的“瓶颈”,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力求拿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积极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用实际行动来推动教育事业的大发展,实现教育事业的大飞跃。

四、各单位要迅速建立学习讨论活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五、各单位要指定联系人,注意收集活动情况,各单位通过讨论活动提出的新思路、新方法及新谋略、新意见,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六、各单位的领导机构及联系人请于125日前报局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

潮教通[20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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