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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各级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向前发展           
实现各级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向前发展
发布: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4

 

实现各级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

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向前发展

 

计财科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

 

实现各级政府加大对基础教育经费的投入,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向前发展的经济基础。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以更大的财力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一是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整合资源进行调整布局;二是对老区山区校舍的改造;三是“五项”工程的建设;四是对农村中小学校舍CD级危房进行全面改造;五是城乡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等,确保了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向前发展。但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继续加大开放、改革创新标准审视我市基础教育经费的投入,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难题,集中体现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和教育层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均,差距仍较大。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虽已基本建立,但对教育投入缺乏约束机制。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市虽然实行对县区党政干部进行实绩考核,但经费不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一是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不落实,没有按省核实的标准纳入当年财政部门的预算。二是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教育发展的政策没有很好落实。在安排比例上,部分县区总体比例没有达到省核定标准的比例;在资金使用上,错位用于发放教师工资。三是城乡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之后,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学生省补助的标准不一致;市、县区负担的资金在省扣除下拨到县区财政的特设专户也不同步;下拨的资金比例偏低和不及时;市以及县区财政负担的资金没有在预算中相应增加安排分担的资金,而是通过减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资金平衡、调挤教育发展的资金。

建立教育经费统筹机制,确保教育发展资金落实到位。建议市及县区教育部门建立教育发展经费专户封闭式管理体制,从机制上确保教育发展资金的落实和到位,将教育费附加收入的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用于教育发展的资金、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资金、校舍危房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资金等全部纳入“教育发展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式运作,确保各地教育发展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各级政府应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实行单列,并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校舍建设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在预算中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并足额拨付。从根本上防止教育经费被挤占、挪用和截留。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及时办理资金的拨付,确保中小学校经费能正常运作。

加强教育财政监督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教育责任督导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这项制度教育督政的职能作用。二是加强财政、教育绩效评价,构建规范和有效监督机制,促进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三是健全教育经费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教育内部监督。教育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的监督。中小学校要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中小学编报本校公用经费预算,要经学校班子集体讨论,并征求教代会或教师代表的意见,力求做到预算的内容全,数据实,安排细,使用严。学校公用经费的预算、决算、每季度财务报表和代收费使用情况等向教职工和家长公示,接受监督。建立教育经费使用公示、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教育经费管理责任追究制,对各级分担资金不到位,套取上级财政资金的,截留、挪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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