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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学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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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佚名 更新时间:2005-9-16 |
潮州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市教育局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和业务水平,提高驾驭复杂书面和搞好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能力,带动全局干部学习,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
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和科技知识。通过学习,丰富思想内涵,扩大知识层面。
二、学习的形式
建立和完善党委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制,每季度集中学习1至2天;局领导班子要组织每个成员认真参加局党委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同时,领导班子要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至2天;并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全局干部学习,机关干部要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半天。可通过举办理论讲座谈学习体会等形式,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自觉相结合,每个领导成员和全局干部都要自觉挤时间自学。
三、学习的方法
要发扬优良的学风,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重视集中学习前的自觉和调查研究,紧密结合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联系实际学习理论,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班子每个成员都要自觉撰写心得,每年每人要写2篇以上的体会文章,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失去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学习的考核
建立健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按照省委《关于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决定》的要求,要着重考核执行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和提高学习效果的情况,考核领导成员掌握和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实际情况,考核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脱产进修学习要着生考核学习的态度、收获及党性锻炼的情况。并以考核结果实行“三挂钩”。一是与评先进挂钩。学习中心组成员、班子成员的学习未达到考核标准的,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二是与年度考核挂钩。凡机关干部个人考核达不到标准,年度考核均不能被评为称职以上等级。三是与机关干部的选拔使用挂钩。理论学习的考核结果要进干部档案,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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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rr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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