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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教育局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方案           ★★★
潮州市教育局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方案
发布:佚名 更新时间:2005-9-16

 

潮州市教育局推行政务公开,加强

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切实转变机关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政府的有关文件和要求,我局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效能建设,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确保这项工作能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教育局机关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为目的,以便民、利民、为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将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同纪律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确保领导力量,组织机构,工作措施,工作效果四到位,力争今年底推进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全市教育工作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优化机关内部职能

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能,建立审批监督机制,实现公开审批,规范审批,提高机关的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

政务公开要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以及政府机关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都要公开。政务公开分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对外以机关行政职能,责任范围,教育的有关法规,收费、招生、招聘教师。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时限、纪律、服务承诺、投诉等内容,对内则以人、财、物的管理为重点。

1、对外公开内容

(1)局机关及内设机构的职能和职责范围。

(2)局机关人员组成及职位。

(3)每年招生、收费、教师招聘等规定。

(4)教育改革重要措施、决定。

(5)社会力量办学有关规定,申请办法、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

(6)机关办事纪律、服务承诺、监督办法、投诉途径及处理办法等。

(7)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2、对内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2)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和结果。

(3)局机关财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财务管理规定、工程项目招标情况、物资采购、业务接待费、车辆燃料修理费、通讯费、各类业务的收支、使用情况。

(4)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包括:选拔任用、人员奖惩、人员分流等。

(5)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

(6)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坚持清正廉政,不断推进廉政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加大治本力度,不断加强廉政建设,推进工作开展。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领导干部必须自觉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职责。继续整顿行业不正之风。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力争取得新成效。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

1、局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陈鸿鑫(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谢斯纯(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成 员:谢锦澍(副局长、党组成员)

    柯 泓(副局长)

    张瑞莲(工会主席)

2、局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庄建明(办公室主任)

成 员:蔡小宜(人事科科长) 汤如峰(计财科科长)

    黄秋宏(教育科科长) 周俊钦(德育科科长)

    张汉林(督导室主任) 谢 淳(招生办主任)

    许贵隆(教研室主任) 陈家钧(电教站站长)

    吴史平(勤工办主任) 余  翀(教仪站站长)

3、局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小组

组 长:张瑞莲(工会主席)

成 员:蔡小宜(人事科科长)

    杨书俊(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二)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过程中,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全局性工作指导,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和各种职能,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内容等文件,并在办公室指导下修订完善,以便对外公开。

(三)健全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1、行政手段。局将制订一系列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规则,对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效能进行规范。对违反规定的,予以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2、社会监督手段。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开展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从制度入手,严格机关管理。制度建设将根据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公约性原则,修订完善下列工作制度:

1、潮州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办法。

2、潮州市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

3、潮州市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岗位责任制度。

4、潮州市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5、潮州市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6、潮州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学习制度。

7、潮州市教育局党委会议制度。

8、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9、潮州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10、潮州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细则。

11、潮州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目标职责规定。

12、潮州市教育局窗口式办文暂行办法。

13、潮州市教育局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办法。

14、潮州市教育局服务承诺制度。

15、潮州市教育局否定报备制度。

16、潮州市教育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17、潮州市教育局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18、潮州市教育局机关考勤制度。

19、潮州市教育局会议制度。

20、潮州市教育局公文办理及印章管理制度。

21、潮州市教育局关于司机和车辆管理的暂行规定。

22、潮州市教育局卫生清洁制度。

23、潮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24、潮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暂行办法。

25、潮州市高中学校自费生招收暂行办法。

(五)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程序形式

1、公开的程序与内容相适应。法规、政策性的内容采取相对固定的形式公开。经常性的工作采取定期公开的形式,阶段性的工作在事前、事中、事后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2、公开的时间要求。对应当公开、公示的事项,除特别说明外,在作出公开、公示决定后一周内予以公开,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突发性和临时性的政务法活动可视具体情况确定公开时间。

3、公开的形式。根据不同的政务内容分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在相应的范围内和形式上予以公开。

对外公开的形式:

(1)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局一楼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分为常设栏和临时栏,对常年性的工作设立常设栏,对时效性强,群众关心热点问题的,设立临时栏。

(2)编印窗口工作指南,对涉及的审批项目,审核项目的在对外窗口处设立办事指南,使群众明白办事程序。

(3)健全局长接访日制度。每月第一、三周的周三为局长接待日,由局领导轮值,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解答咨询,指定专人记录和回复。

(4)设置意见箱。在办公大楼门口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的投诉、检举。意见箱由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小组定期开启,指定专人收集、登记、处理和归档。领导小组应认真研究,及时加以解决,并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反馈。

(5)公布投诉电话,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小组设立投诉电话,号码为:2805013,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和检举,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和记录,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6)发放和佩带工作牌,局将制发干部工作牌,要求局干部职工持证上班,便于群众监督。

对内的公开形式:

(1)设立公示栏。公开内容包括组织人事、机关财务收支、基建工程、行政管理和审批等以及动态事项的公开。

(2)召开会议公示。根据不同内容在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

(3)内部行文公开。将公开内容以内部行文形式予以公开。

四、时间安排

1、从现在起至10月底,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公开项目有关文件,制做工作牌,并持证上岗。

2、修改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规章,并编印成册。

3、在完成局办公迁址后,将有关对内对外公开项目上墙,设立办事窗口,并实施已拟订有关制度,完成机关效能建设。

 

潮州市教育局   

二OO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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